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018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00余人(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1023计划”、“一带一路”计划、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各类型博士研究生的最终招生数以2018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培养博士研究生改革试点工作(带“◇”的导师为协同创新中心人员、带“△”的导师为交叉学科平台人员)。

为服务国家重点战略需要,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以边疆安全为核心的中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简称“1023”专项计划,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以★标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坚实理论基础,丰富实践经验,能够坚守西部,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工作,富有使命感和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与沿线国家战略对接重大问题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简称“一带一路”专项计划,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以☆标示),培养富有创新精神,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紧密联系现实问题,能正确地认识和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生态、经济情势、安全环境、政策变化、民生需求等重大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理论报告或政策建议的高层次专门人次,欢迎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4.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考:①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国民教育序列)并获学士学位六年以上;②在权威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在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本人为第一作者);③修读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6门以上硕士学位主要课程的成绩证明(报名时提供成绩单原件);④报名时须提供刊物和论文的原件,科研成果级别的认定按我校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办法确定。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时须考政治理论,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6.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7.教育博士报考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已获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不能报考);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博士暂不招收专项计划考生。被录取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及做论文时间不得少于4年。

8.少数民族骨干报考条件:少民骨干博士除需满足我校普通博士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2018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考生中的汉族考生仅限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汉族考生报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报时间:2018年1月25日—3月 2日,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6日—8日(函报邮寄时间3月1日至3月8日截止,请务必用邮政EMS邮寄)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现场确认地点: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三、报名程序

2.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外地考生可函报,报考材料须用邮政EMS于3月8日前邮寄至我校研招办,逾期报名无效):

①《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2份《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由考生本人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一起提交)。

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复印件)。

⑤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院(部、处)介绍信(本校应届硕士生除外)和硕士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复印件。

⑥《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且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⑦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供《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⑧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陕西省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现场确认时(3月8日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证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90元,全部实行网上缴费,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

4.准考证:请于4月16—20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使用期间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5.请广大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四、初试及复试

1.初试时间:2018年4月21—22日

初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①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考生必考)

②外国语(不含听力)

③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与复试考生名单请于5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由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主干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

五、录取

1.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18年6月中旬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2018年我校对在职人员(定向就业考生,下同)的录取比例做一定限制,其中文科学院录取的在职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40%,理工科学院录取的在职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20%。

3.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4.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欢迎具有硕士学位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报考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但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近的专业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并达到较高学术水平;同时提供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六门以上主要课程的成绩单(未进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课程者,在复试时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3.我校2018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带“*”号的导师仅限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带“★”号的导师仅限招收“1023”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带“☆”号的导师仅限招收“一带一路”计划博士研究生。

4.报考对口支援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46

编辑/ 黄萍

内容来源于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大家都在看